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耕地深松项目(苗期深松)督导检查的通知
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扶余、辉南、洮北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总站(中心):
今年我省将苗期深松纳入耕地深松项目补助范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耕地深松项目(苗期深松)实施工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耕地深松项目(苗期深松)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实施方案制定及组织落实等情况。
(二)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结余结转等情况。
(三)深松机选型、拖拉机与深松机匹配及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标定等情况。
(四)作业进度、作业效率、作业质量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主要方式
(一)县级自查。各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上述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上报省农机中心备查。各项目县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推动落实力度,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实施进度、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省级抽查。省农机中心组成督导检查组,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赴部分项目县实地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将采取听取情况、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推动项目扎实有效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组织骨干力量专班推动,抓住苗期深松有效作业时间,加快耕地深松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二)各项目县要确保督导检查质量,认真准备有关自查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措施要着实,务于7月29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报省农机中心。
(三)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督导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食宿出行严守标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
(四)此次督导检查从6月14日开始,于7月1日结束。省级抽查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 明
联系电话:0431-8129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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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