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推选活动的通知
吉农机管字〔2022〕3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根据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 2022 年“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事迹宣传活动的通知》(社联字〔2022〕1号)精神,为进一步展现我省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的先进事迹,挖掘典型人物,总结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激发广大合作社理事长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推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被推荐理事长所在合作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吉林省内2018年12月31日以前经工商注册登记并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名称须体现出农机专业服务特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营内容。按时报送年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章程。
(二)被推荐理事长所在合作社核心成员数50人以上,社员人数200人以上;拥有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合作社年作业服务农户1000户以上(山区半山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被推荐理事长所在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作业服务规范。在当地生产管理、乡村振兴、科技推广、农民增收、服务带动能力等方面,发挥排头兵作用。
(四)被推荐理事长所在合作社积极发挥技术示范推广作用,带头应用先进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培训任务。
(五)被推荐理事长主持合作社日常工作,制定合作社章程制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合作社经营效益好。
二、推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按照推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县份最多推荐3名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作为“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候选人。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带动合作社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不向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要求:《2022年吉林省“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推荐表》(见附件1)、被推荐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2.照片材料要求:被推荐人2寸证件照、合作社机库机具、办公场所、作业场景等相关照片5张(照片为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图片说明+序号”作为照片名,例如“机库01”)。
3.视频材料要求:反映合作社运营状况、经营成果的视频材料1条(数量多则不限,MP4或MOV格式),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画面清晰,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三)省级遴选
省里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理事长进行遴选,择优选出10人作为2022年吉林省“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
(四)全省公示
遴选结束后,在“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
(五)颁发证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授予2022年吉林省“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称号,并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六)宣传展示
利用“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等媒介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引导广大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从典型人物事迹中汲取先进经验,把该活动激发的热情转化为投身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
(七)择优推荐
在10名入选2022年吉林省“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中,择优推荐1名参加全国“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事迹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工作原则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开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合作社理事长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注重改进创新
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充分考虑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三)按时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由各县(市、区)负责整理、汇总,将辖区内所有被推荐人纸质、照片和视频(照片和视频材料存储到光盘或U盘内)等材料统一报送(邮寄)至省农机中心生产管理处,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于焕
联系电话:0431-84457036
邮箱:njzxscc@163.com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编:130062
2.2022年吉林省“最美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