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吉县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的公示
根据省农委办公室《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16〕1号要求,永吉县农机推广站,对永吉县宇丰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杨雨林)资质条件进行复审确认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按照2015年评选方案,对永吉县宇丰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报材料进行复核评选合格,确定为2015年吉林省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并推荐至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参加四星及四星以上的评选工作。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月25日。